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形式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形式。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一)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专业分配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
类型 |
普通计划指标 |
地调局 |
煤科院 |
水生所 |
地质环境监测院 |
湖北生态环保公司 |
丝路中心计划指标 |
(070600) 大气科学 |
全日制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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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Z4) 水文地质学 |
全日制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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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0) 生物学 |
全日制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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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00) 水利工程 |
全日制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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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Z1)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
全日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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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
全日制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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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85700) 资源与环境 |
全日制 |
37 |
10 |
2 |
30 |
3 |
10 |
3 |
(085900) 土木水利 |
全日制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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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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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分数线
详见网址:https://ses.cug.edu.cn/info/1121/8136.htm
三、复试考核安排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生入学前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学历有疑问的考生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初试准考证;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毕业论文或开题报告、科研成果;
【提醒:请考生认真准备④材料两份,成绩单为原件的一份材料学院留存,另一份用于面试。】
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考盖章版最晚在复试结束后三天内补交至报考院系)。
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诚信应考及保密承诺书》(考生资格审核时签署)。
⑦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为原件,并上交复印件。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本校考生:3月24日上午 9:30 ~ 11:00 未来城校区科教四322室
外校考生:3月25日上午 9:30 ~ 11:00 未来城校区科教四322、323室
说明:
1.对于遗失准考证的考生,由考生如实写明情况。“情况说明”参考格式:本人***(考生编号:***,身份证号:***)于何时何地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报考学校***,报考专业***。本人不慎遗失准考证,本人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落款由考生本人签名。
2.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内容包括:
1.笔试(100分)
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闭卷考试。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同于初试科目),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录取。
笔试科目
学科(专业) |
笔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0709Z4|水文地质学 081500|水利工程 0815Z1|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085900|土木水利 085700|资源与环境(地质工程) |
水文综合 |
3月25日 14:00--16:00 |
见附件 |
071000|生物学 |
遗传学 |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085700|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 |
环境综合 |
070600|大气科学 |
大气科学综合 |
2.综合面试(200分)
面试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外语水平为主。面试内容包括:
(1)综合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语言表达能力等)(50分);
(2)从事科研工作的素质、基础与能力(50分);
(3)外语听力及口语(50分);
(4)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20分);
(5)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20分);
(6)特长与兴趣(10分)。
面试地点安排如下:
专业 |
面试安排 |
面试时间 |
面试考场 |
考生候场教室 |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
3月26日8:30--21:00 |
见附件 |
见附件 |
085700|资源与环境 |
3月26日-27日 8:30--21:00 |
085900|土木水利 |
3月26日8:30--21:00 |
081500|水利工程 0815Z1|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0709Z4|水文地质学 |
3月26日8:30--21:00 |
071000|生物学 |
3月26日8:30--21:00 |
070600|大气科学 |
3月26日8:30--21:00 |
面试须知:请考生在规定的候场教室休息待考,保持教室安静。为保证考场秩序,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面试考场。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区域。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300×100
2.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2天内公示。
(五)复试费用
根据物价文件,复试费用为100元/人。缴费平台网址:http://pay.cug.edu.cn/xysf/(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CUG@身份证后六位,最后一位X为大写)。
(六)复试体检
复试期间不组织开展体检,待考生拟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校新生入学体检。对于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录取规则
1.总成绩成绩计算。总成绩=考生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录取规则
①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排名相同的,以初试的总成绩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统考单科成绩排序。
②校园开放日优秀及合格的考生,以及获得研究生“创新人才”计划资格的考生,一志愿报考我院,报考专业与申请专业一致,且初试成绩达到我院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③拟录取考生必须在4月30日前办理完成拟录取手续(完成政审、转人事档案或者提交定向委培合同)。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④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我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
⑤报考联合培养计划的考生在拟录取时须同步确定联合培养导师。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②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③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④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⑤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⑥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⑦提供虚假信息。
4.录取类别
①非定向: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学校。毕业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②定向:定向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毕业时,按定向委培合同就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拟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形式。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非在职(无定向单位仅定向到地区))定向考生转人事档案。
5.学习方式
①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②非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将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证上注明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6.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请查阅《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标准,奖助学金根据学校奖助相关政策执行。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未来三路锦程街6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未来城校区环境学院306室
邮政编码:430078
电话:027-67883157
Email:yjs16@cug.edu.cn
2.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027-67885153;校监察处:027-67884345。
举报邮箱:yzb@cug.edu.cn
环境学院 2023 年度统考硕士一志愿复试名单.pdf
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面试地点.pdf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审查表.docx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诚信应考及保密承诺书.doc
环境学院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