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申请“三助”岗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07 09:44:59   作者: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研究生申请助管、助教、助研(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工作及津贴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申请、聘用及津贴发放时间安排

1.本学期三助岗位集中申请时间

2021年9月6日(周一)——9月15日(周三)。

2.学期中(21年10月-22年1月)申请岗位时间:

助管、助教岗位——21年10月-22年1月,按月聘用,聘满即止;

助研岗位——10月起,每月1-3日,研究生可申请新助研岗位(需与原有助研岗位科研项目及经费卡号不同)。

3.设岗单位、导师(项目负责人)审核、聘用时间:

2021年9月6日起,聘满即止。

导师(项目负责人)可随时进行聘用、解聘、发放方式及津贴额度变更,每月15日前完成修改的,当月可按新设定的经费卡及额度发放,每月15日以后进行的修改设定将在下月生效。

4.岗位聘期说明

本学期的研究生三助聘用时间为5个月,即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每月底发放岗位津贴,如聘用当年12月即将毕业研究生,建议在学生12月毕业离校前结束聘期,并提前进行学期岗位考核。

二、申请条件

1. 本校在读非定向研究生可申请助研、助管、助教岗位,入选“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的本科生可向导师申请助研岗位。

2. 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硕士生)应按本学年评定的“学校学业助学金”级别标准予以配套,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承担导师安排的“助研”等工作,请主动与导师沟通并在系统中申请岗位。

3. 上学期三助岗位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未参与考核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应聘上岗的资格。

4. 每名研究生在同一学期只能受聘一个助管或助教岗位,助研岗位数不限。

三、申请岗位及酬金发放流程

1. 研究生可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各单位招聘情况,或进入研究生院网站“奖助贷——三助通知”栏目:http://graduate.cug.edu.cn/jzd_/szgl.htm,获取各单位三助岗位招聘信息,主动联系、应聘。助管、助教校拨岗位津贴按照《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执行,自筹岗为津贴由单位自定,助研岗位由导师(项目负责人)设定。如三助岗位当月累计发放津贴超过5000元/人,将按财务相关规定对超出部分进行扣税。

2.申请流程: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研工-三助管理”模块,完成三助岗位申请,并提交签字盖章后的岗位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交往环境学院306;

3.设岗单位提交三助岗位津贴纸质发放材料时间:每月20日前;

4.助研发放方式设定提醒:

助研岗位津贴有两种发放方式,请导师(项目负责人)和研究生注意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提交,以免耽误发放。

“自动发放”——聘用后,系统在每月15日自动提取助研岗位津贴数据进行发放;

“考核发放”——每月15日前,助研学生提交月度助研工作报告→导师(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给出评级→导师(项目负责人)设定助研当月发放额度→导师(项目负责人)提交当月发放数据

以上时间安排,每学期首月因设岗流程,顺延5日。

四、注意事项

1.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贫、民政及残联反馈学生名单)及因突发自然灾害、意外等情况造成的特殊困难的学生,应聘尽聘,优先录用。拟竞聘助管岗位的困难学生可在系统中直接申请,或将个人简历发送到资助科邮箱协助推荐。

2.严格保障上岗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各设岗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对上岗研究生进行工作技能、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培训。三助津贴发放后不得收回或重新分配,发放情况随时接受学校财务处、科发院、审计处、监察处等相关部门检查和监督。

3.津贴发放直接调用校财务处登记的研究生中国银行账号,如未绑定中行卡或中途更换,请在每月15日前,登录学校财务处“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pay.cug.edu.cn/xysf/)“个人信息”菜单, 绑定或修改在武汉市开户的中国银行卡,以免影响国家助学金和三助津贴的发放。

4.研究生跨学院从事助研工作,在项目负责人审核后,其余信息及材料如岗位申请表、学期考核、津贴发放等纸质表格由本人所在培养单位负责三助工作的老师统一保管及报送。

5.请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劳务费额度,规划好本学期设岗及发放计划,避免出现当月助研津贴发放不成功情况,影响资助配套计划。

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资助管理科,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7-67885157,邮箱:jianzhang@cug.edu.cn。

环境学院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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