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了保证我院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地大研发﹝2021﹞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形式
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统考指标计划 |
地调局联合培养计划 |
水生所联合培养计划 |
(070600)大气科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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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Z4)水文地质学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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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0)生物学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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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00)水利工程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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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Z1)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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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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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00)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 |
60 |
3 |
18 |
(085700)资源与环境(地质工程) |
1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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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900)土木水利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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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00)资源与环境非全日制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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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900)土木水利非全日制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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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1)统考指标不含联培计划。若有特殊情况变化,根据学生自愿报名情况和复试总成绩,环境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有权根据录取情况对上述招生指标计划作适当调整。
(2)复试按学硕差额150-160%,专硕差额120%进行。
(3)按教育部文件,坚持统一标准,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划定相同分数线。
(4)单考、少骨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由学校统一划定分数线,参加学院统一复试,复试合格考生由学校统一确定录取名单。校园开放日复试合格考生不需参加本次复试。创新人才合格考生已参加面试选拔,本次复试需参加资格审查与笔试环节。
(4)复试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生服务系统里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5)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环境学院所有。
三、复试确认
考生通过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服务系统”获取复试通知,并须于3月26日前,在招生服务系统里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参加复试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请于3月28日前填报本人意向导师信息,填报链接:https://www.wjx.cn/vj/rYvihHm.aspx。
导师可招生专业见研招办招生目录,导师介绍可查询:https://ses.cug.edu.cn/szdw/xyjs.htm。
四、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该项工作由我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主要依据资格审查表对考生报名信息简表或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生为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等内容审查。
考生必须携带以下需审查内容,材料(1~6)项复印件或原件(3、5、6需原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并订好: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在2021年9月前可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毕业证待办证明》或《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考生需要出具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学历有疑问考生须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4、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5、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3)。(政审表内容手写打印均可,签字必须手写签字)
6、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7、复试费:按教育部及校财务处有关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收费平台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民币。
缴费平台网址:http://pay.cug.edu.cn/xysf/(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请领取调档函(外校考生)。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本校考生:3月26日上午 9:30 ~ 11:00 未来城校区科教四308室
外校考生:3月29日上午 9:30 ~ 11:00 未来城校区科教四322、323室
说明:
1.对于报考关键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有误的考生,由考生提出修改申请,学院统一汇总后交研招办处理。
2.对于遗失准考证的考生,由考生如实写明情况。“情况说明”参考格式:本人***(考生编号:***,身份证号:***)于何时何地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报考学校***,报考专业***。本人不慎遗失准考证,本人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落款由考生本人签名。
3.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的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内容包括:
1、笔试(100分)
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闭卷考试。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同于初试科目),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录取。
笔试科目
学科(专业) |
笔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水利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水文地质学、土木水利 |
水文综合 |
3月29日 14:00--16:00 |
见附件1 |
生物学 |
遗传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环境综合 |
大气科学 |
大气科学综合 |
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 |
环境综合 |
资源与环境(地质工程) |
环境综合二 |
同等学力(水文地质学)加试科目:水文统计、水文学原理;考试时间:3月31日 9:30--13:30 科教四308
2、综合面试(200分)
面试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外语水平为主。
面试内容:
1)综合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语言表达能力等);(50分)
2)从事科研工作的素质、基础与能力;(50分)
3)外语听力及口语;(50分)
4)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20分)
5)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20分)
6)特长与兴趣。(10分)
面试地点安排如下:
专业 |
面试安排 |
面试时间 |
面试考场 |
考生候场教室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3月30日8:30--21:00 |
见附件1 |
见附件1 |
资源与环境(专硕) |
3月30日-4月1日8:30--21:00 |
土木水利(专硕) |
3月30日-31日8:30--21:00 |
水利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
3月30日8:30--21:00 |
水文地质学 |
3月30日8:30--21:00 |
生物学 |
3月30日8:30--21:00 |
大气科学 |
3月30日8:30--21:00 |
面试须知:请考生在规定的候场教室安休息待考,保持教室安静。面试按专业内初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请考生提前1~2人在规定的面试考场教室门外等候。为保证考场秩序,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面试考场。面试结束后即离开考场区域。
五、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学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体检工作安排在本校医院进行。另见研招办网页通知。复试期间不组织体检,拟录取考生参加新生入学体检。
六、总成绩计算与录取
根据以下办法计算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该总成绩是录取资格排序及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的依据。
1、考生总成绩由初始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构成,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复试权重)+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复试权重
一志愿考生复试权重为40%。
复试成绩未达到相应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未达60%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排名相同的,以初试的总成绩排序;初试的总成绩相同的,以统考单科成绩排序。
2、根据全日制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奖学金比例,分专业分考生类型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第一学年奖学金等级。报考我院一志愿生源和调剂生源分开排队,一志愿生源优先。
3、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基本学制均为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3年。
4、依据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
5、研究生类型选择在尊重考生意愿基础上,综合复试结果确定;
6、单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由学校统一决定录取名单。
7、研究生按就业形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2种,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2种,共有3种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 |
档案 |
就业 |
培养协议 |
全日制非定向 |
须转入 |
派遣至就业单位 |
无 |
全日制定向 |
不转入(不含非在职少骨生) |
派遣至定向单位或少数民族骨干定向地区 |
全日制定向协议或少数民族骨干协议 |
非全日制定向 |
不转入 |
派遣至定向单位 |
非全日制定向协议 |
非定向生及定向生中的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于4月20日前将档案调入学校(应届生可推迟至8月);所有定向生和非全日制非定向生须于4月20日前签订相关培养协议。
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考生将调档函交至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办理。
所有全日制学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其中录取为全日制定向考生(不含非在职少骨生)须于4月20日前提供现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3年以上学习的请假条。
8、学费请查阅《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标准。新生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在复试中进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相关规定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享受相关奖助政策。
9、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②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③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④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⑤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⑥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⑦提供虚假信息。
七、其他
请各位考生按照属地及学校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个人卫生与身体健康。
申诉渠道:环境学院党委书记 027-67883154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招办027-67885153
二〇二一年三月
附件1、复试名单含考场安排.pdf
附件2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中国地质大学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政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