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李海江(男,身份证号:510131200304020518,考生编号:104915310505320)自愿放弃我校大气科学专业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经环境学院审批同意,取消其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7日(4月15日-4月21日)。如有异议,可向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67883157。特此公示。 环境学院 2025年4月15日
经个人申请,李海江(男,身份证号:510131200304020518,考生编号:104915310505320)自愿放弃我校大气科学专业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经环境学院审批同意,取消其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7日(4月15日-4月21日)。如有异议,可向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67883157。
特此公示。
环境学院
2025年4月15日